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人:茹雅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为了满足员工就餐、住宿、休闲活动等需求,保证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包括食堂、倒班宿舍、职工活动中心等,以便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三)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 名 | 职称/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张妍 | 职业卫生中级 |
报告书审核人 | 柴栋良 | 副主任医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杜旭红 | 助理研究员 |
武晓燕 | 研究员 | |
吴庆东 | 工程师 | |
张妍 | 职业卫生中级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茹雅 | 质量安全部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6月25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分析;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厨房作业产生的甲烷、辛烷、乙醛、一氧化碳、噪声、高温、低温等;餐具消毒作业产生的氯化氢,紫外消毒作业产生的紫外线、臭氧;泵类、风机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次检测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本次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总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标准,通过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属于第八类“住宿和餐饮业”中的“H621正餐服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年7月4日,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名单附后),在北京市对《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了评审,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大象香煮伊在人线国产75关于《控评报告》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建设项目现场,并经认真讨论质询,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对《控评报告》审查意见
1、《控评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要求。
2、《控评报告》评价范围准确,评价单元划分正确;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备以及劳动定员等情况的描述准确,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3、《控评报告》对运行过程、运行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的识别与分析准确,现场调查充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符合法规标准,结果客观真实;结论给出了本项目的关键岗位和关键控制点;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有效,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1、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有害因素、高温、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均已落实,并设置了作业区域警示标识。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合理有效,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
3、对存在的油烟、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机械通风、过滤净化等预防控制措施;针对高温危害,采取了通风降温、空调降温等措施;针对生物危害采取了购买符合标准的食材、餐具、场所等定期消毒、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材等措施。
4、建设单位对《控评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有效。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专家组给出的建议
1、补充垃圾处理外委情况分析;
2、完善高温作业的评价及中暑的应急演练建议;
3、加强冷荤间通风系统使用管理;
4、外委作业方应补充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并认真落实;
5、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外委作业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其职业病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6、评审组提出的其他建议。
综上所述,专家组同意《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控评报告》按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统一存档备查。